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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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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出,发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分享:


未来,新能源发电将成为中国电力的主要来源。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道路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月10日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对基础理论、相关标准等加强研究和制定。


此外,关于智能光伏产业、农村能源转型等政策,也均提到了新型电力系统。


生产侧装机规模与优化配置并举

以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离不开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12月29日 印发的《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中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为脱贫县打造支柱产业。

如何推动清洁电力优化配置?此次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了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具体要求:统筹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的大型电力基地,在省级电网及以上范围优化配置调节性资源;完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间协议与电力市场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和消纳协同机制,加强省际、区域间电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鼓励各地区建设多能互补、就近平衡、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光伏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新能源主力之一,也是实现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2021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下称《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

在光伏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智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卓有成效,适应电网性能不断增强。在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乡村振兴及其它新型领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形成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多场景大规模应用需求。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呼唤数字化、智慧化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新型电力系统的一大挑战,也是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课题组撰文指出,随着新能源大量替代常规电源,传统的交流电网稳定问题加剧。高比例电力电子、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系统面临新的问题。近期,新能源机组具有电力电子设备普遍存在的脆弱性,面对频率、电压波动容易脱网,故障演变过程更显复杂;远期,更高比例的新能源甚至全电力电子系统将伴生全新的稳定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表示,安全可靠是对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基本要求,横向多能互补和纵向源、网、储、荷、发、输、配、用协调规划,调动各种灵活性资源,以及发展各种商业化储能技术,才有可能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电网的能力提升,央企与农村等不同领域均在全方位发力。国资委2021年11月27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等农村电网薄弱地区,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推动网架结构和装备升级,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和乡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

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智慧”、“智能”成为未来电网的重要元素。《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要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明确最低比重指标并进行考核。此外,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高质量建设核心骨干网架,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

中国能源研究会学术顾问、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吴吟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时指出,当今时代有两个重要特征:一个是低碳化;另一个是数字化。低碳化要求加快发展数字化,数字化支撑低碳化快速发展。要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多能互补、协同高效、减污降碳的综合智慧能源系统。

发挥市场作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021年开始,风电、光伏逐渐进入平价阶段。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加快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秘书长兼副主任曾鸣表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作用。他具体指出,一方面,要做好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制定促进煤电等传统能源有序减少和清洁利用的政策,尽快出台支撑新能源快速发展和可靠消纳的政策机制,包括新能源交易、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电-碳融合的交易体系,以及综合能源交易政策等,使得市场机制在促进新能源消纳中发挥更大作用。

舒印彪亦建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省份之间的市场壁垒,建立适应大范围市场运作的输配电价机制,完善网源荷储协调互动机制,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电价,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充分激发需求侧响应、煤电灵活性改造等灵活性资源作用的发挥。完善碳排放市场,加快构建有利于 CCUS 技术升级的市场机制,推动燃煤发电机组尽快实现净零排放。

发挥市场作用,离不开绿色电力消费。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指出,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 交易、绿证交易。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 易合同中单列。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 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最低占比。各地应组织电网企业定期梳理、公布本地 绿色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

附:国家部委出台的部分重要政策

(2022年1月~2月)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通知》指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基础上,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健全调控机制、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

在农村能源相关方面,《意见》提出,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涉及能源产业发展的有: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政策;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广东、福建等地区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等方面。

《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意见》提出,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落实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构建钢铁生产全过程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

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旨在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出引导改造升级、加强技术攻关,并引导骨干企业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

《2022年版》还就“炼油、乙烯、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17个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方向和目标做了细化,分别出了实施指南。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意见》提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1月29日,水利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有关要求:要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排查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落实到每个县区、每个工程,达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防控事故的目的。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坚决防止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健全,“四个安全”工作理念不断强化。到2022年底,集中治理电力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依规备案率达到100%,全国公用燃煤电厂液氨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尿素替代改造工程完成率达到100%。

《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本行动计划主要阐明“十四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主要任务、27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设定了电力安全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的新技术应用覆盖率显著提高,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安全文化核心理念实现全员渗透,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机制有效运转。电力系统运行风险有效控制,电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在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有力,电力人身责任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趋于“零”。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推动中国绿色消费再上一个新台阶。

《方案》系统设计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包括“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四大方面22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构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绿色消费的完整制度政策体系。还明确指出,要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生产更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生态环境友好、应用前景广阔的新产品新设备,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2022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聚焦能源监管工作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任务清单》安排,2022年国家能源局将集中力量开展16项重点监管任务。具体为:电力驻点综合监管1项;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任务年度落实情况、乙醇汽油推广、重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天然气发电合同履约保障、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情况、新能源安全、电力班组安全建设、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10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火电机组出力受阻及非停情况、火电机组顶峰能力情况、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情况、12398热线投诉举报突出问题重点监管5项。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服务、监督与评价规范》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的通知。主要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1号)同时废止。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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