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文件
中石协秘[2014] 26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了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对设备点检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切实保障企业设备点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文件精神,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负责在全国设备管理领域开展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试点工作。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负责开展全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企业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点检员的考核对象
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范围,结合石油化工行业的实际,设备点检员的考核对象为:企业设备主管、维修主管、设备诊断主管、设备点检(巡检)等岗位的在职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设备点检员的鉴定等级
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鉴定的职业等级为中级(国家四级)和高级(国家三级)。
三、考核方式及证书颁发
职业鉴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将向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证》。该证书是从事设备点检工作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取、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四、报名要求
会员单位和有关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尽快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及专业工龄年限证明,一寸彩色照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2张(均要求蓝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两份。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6 月底。
五、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市场信息部
联系人:闫进进 汪 洁
电 话:010-68596414 010-68534058
传 真:010- 68532101
邮 箱:cjc.sx@163.com yivanessa@163.com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设备点检员 职业资格考核 通知
报: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送:驻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办公室、网站、各分支机构。
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学历 | 专业工龄 | 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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