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协[2015-04-10]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文件
中石协秘 [2015] 22 号
协会自组织评价推荐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五十强企业》和《名牌产品》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得到越来越多会员(企业)和社会的认可,深受会员重视和关注,并成为协会重要的年度性工作之一。
经研究,协会决定今年继续组织2015年度《五十强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评价推荐工作。同时,为更客观反映申报单位的实际,确保评价推荐更加透明公正,也为扩大评价结果的运用和宣传作用,根据会员的建议,协会对原管理办法、相关表格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见附件),决定一并在本次评价推荐中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见附件1、2。
2、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材料的完整性:
(1)表格中企业和产品名称在填写中文的同时须准确填写中英文,今后协会颁发证书将增添英文对照,需以此为据。3、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须加盖企业印章),连同材料电子版在6月30日前报送协会行业工作部。其中纸质材料用于协会存档。
4、7至9月审核各单位材料。
5、10月下旬聘请行业专家成立评审组,组织申报单位参加答辩并评价,形成初步的推荐意见。
6、11月将推荐意见在协会网站公示。
7、12月上旬审定和公布最终推荐结果。
8、为扩大五十强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影响,营造培育企业和产品品牌的氛围,协会准备采取适当的形式,做好向社会、相关的外部企业单位介绍和宣传,将协会表彰会员的作用进一步延伸。
申报材料按以下地址寄送: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4025室
邮 编:100825
联 系 人:协会行业工作部 汪洁、吴怡
电 话:010-68578539; 传 真:010-68532101
电子信箱:hybcpeia@163.com
协会网站:www.cpeia.org.cn(此文件可在网站上下载)
附件:1、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五十强企业评价推荐办法
2、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企业名牌产品评价推荐办法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